标准状态:
作废ICS号:
91.11发布日期:
1997-02-24中标分类号:
Q90建材机械与设备综合实施日期:
1997-06-01出版语种:
英文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蒸压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介质为饱和蒸汽或压缩空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5M Pa,工作温度为。^250℃的建材行业用钢制蒸压釜。起草人:
于忠洋、徐曼丽、刘听、王彬娟、周德全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归口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部门: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部门: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施行日期:1994-12-01
施行日期:1994-12-01
施行日期:2005-07-01
施行日期:1994-12-01
施行日期:1994-12-01
施行日期:1994-12-01
施行日期:2008-12-01
施行日期:1994-12-01
施行日期:1995-01-01
施行日期:199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