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状态:
作废ICS号:
91.100.60隔声和绝热材料发布日期:
1995-08-16中标分类号:
Q17屋面、铺面防水与防潮材料实施日期:
1996-01-01出版语种:
英文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松散型隔热镇水材料(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用高聚物对矿物粉或粉煤灰等进行化学处理和包覆处理而成的防水材料,这种材料在松散状态下使用,具有防水、隔热的性能,一般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水隔热。起草人:
徐亚萍、李建华、刘光华、陈鹤云、刘立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房建材料与混凝土研究所和四川崇庆建新防水粉末厂提出部门: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部门: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施行日期:1999-08-01
施行日期:2007-10-01
施行日期:1999-08-01
施行日期:1999-09-01
施行日期:2007-11-01
施行日期:1999-09-01
施行日期:1999-09-01
施行日期:2008-04-01
施行日期:1999-09-01
施行日期:199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