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状态:
作废ICS号:
91.100.15矿物材料和产品发布日期:
1993-02-19中标分类号:
Q21石材制品实施日期:
1993-10-01出版语种:
英文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J建筑水磨石制品(以下简称水磨石)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泥、石砧和砂为主要原材料,经搅拌、振动或压制成型、养护、研磨等工序制作而成的建筑水磨石板材。起草人:
赵玉屏、曹正庚、何晓虹、曲光宇、薛万银起草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化研究所提出部门: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部门: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施行日期:1997-10-01
施行日期:1997-01-01
施行日期:2008-12-01
施行日期:1996-12-01
施行日期:1996-12-01
施行日期:1997-01-01
施行日期:1997-03-01
施行日期:1997-03-01
施行日期:2006-11-01
施行日期:199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