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ical instruments and accessories
标准状态:
作废发布日期:
1993-12-20中标分类号:
G01技术管理实施日期:
1994-06-01出版语种:
英文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用与商业用的,交流供电的,额定电压等于或小于300V的音乐器具和附件,其供电电路应符合“国家电气法规”。本标准不适用于商业用音频设备、诸如;放大器、混合器和通用的信号处理器;或供专业音乐家与半专业音乐家使用的特殊效果设备、放大器---扬声器等。本标准不适用于属于电气驱动玩具类和属于UL 696“电气玩具”要求范围的音乐器具。起草人:
邓维宽起草单位:
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单位:
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施行日期:1976-06-01
施行日期:1991-07-01
施行日期:1991-07-01
施行日期:1991-07-01
施行日期:199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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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1991-07-01
施行日期:199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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