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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引进社会检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工作

其它 2016-06-23


6月21日,秀洲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一份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该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进入秀洲区从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业务。

秀洲区引进社会检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工作

  

“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资质证明、设施与人员能力、已取得的环境监测成果等,经过审核备案后,方可在秀洲区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收到中一检测、威正检测等4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申请材料,都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审。


随着秀洲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本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验收监测服务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数据显示,2015年秀洲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一共12人,共出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68份。“服务与需求之间已经达到临界值,而业务量逐年增加,由政府职能部门全包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该负责人坦言。


供需失衡的困境如何突破?秀洲区环保部门瞄准了第三方社会检测资源。通过创新机制,秀洲区从今年6月1日起试行《秀洲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进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工作,将部分建设项目放开给社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监测,进一步提高验收监测工作效率。


按照《办法》规定,经秀洲区环保部门审核备案后的社会检测机构,方能从事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其所作出的验收监测结论,才能作为秀洲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未在秀洲区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检测机构作出的验收监测结论将不予认可。
  
  “鉴于目前尚属试行阶段,秀洲区暂时对嘉兴市本级范围内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实施有条件开放,但仅限于不涉及环境敏感点、环境信访投诉以及环境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由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监测的项目。”该负责人介绍,符合开放条件的监测业务量年均在60至80份之间。


社会检测资源的引入增加了环境监测服务领域的有效供给,全程监管机制则让该领域“放而不乱”。“首先是严格资格审查,一方面对进入秀洲区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检测机构实行备案制,另一方面对社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必须符合《办法》中明确的项目范围。”该负责人介绍,此外,还明确了验收监测具体操作规程,严格监测把关、监测条件、跟踪管理、监督考核等环节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效能,促进秀洲区环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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