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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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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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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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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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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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BZ160040030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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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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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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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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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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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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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或中国境内代表机构或总代理认可的经销资格(提供复印件);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国产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进口仪器都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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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
点、方式、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
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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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5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需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可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
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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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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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7日北京时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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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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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7日北京时间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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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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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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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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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7日北京时间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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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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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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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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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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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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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民族医院正阳新院一号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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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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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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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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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7923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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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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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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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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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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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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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新梁、周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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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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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67707169、6770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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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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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6770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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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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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6776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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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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