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定义:

  地下水质量标准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2014年7月29日,在国土部召开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张作辰透露,在现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实施近20年之后,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修订。目前新标准已完成初稿,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将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2015年8月1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公示了《地下水水质标准》行业标准报批稿 。该标准将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结合我国实际,将原标准的39项指标增加至93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47项,所确定的分类限值充分考虑了人体健康基准和风险。该标准可以作为我国地下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依据 。

地下水质量标准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地下水质量标准监测:

  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地下水质量保护:

  1、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行。

  2、利用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能施行。


简述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之地下水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