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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

仪器网 2023-02-13 13:31:01
招标单位: 吉安市公安局
单位类别: 政府/公共机构
招标编号: 赣华明政采字【2023】01号
项目内容: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招标地区: 江西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3-03 09:00
委托招标单位: 江西华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赣华明政采字【2023】01号

  项目名称:吉安市公安局毒品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女士

  电话:18279821743

  一、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477

2

气相色谱仪

1

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4

其它配套设备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120天内完成施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8:00 至 2023年02月20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3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南大道68号

  联系方式:18827788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华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西路2号

  联系方式:18279821743